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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3日
交換日記:愛是原諒
碩士班有一課是「Anthropology of the Body, Love and Emotions」,課其實不特別好,只求有些啟法便是,況且我從未試過學術地談情說愛,好像正可趁這機會整理一下跟 Ceven 快四年的戀愛經驗(此刻剛好是45個月),這段日子裡好像又再成長過來。
老師要求同學每人都說出自己對愛的定義,大家說過 Giving、 Caring⋯⋯腦裡潛藏的首個想法是:「犧牲」,說得多麼轟烈。老師續問要犧牲什麼,我就回答:「時間、金錢、青春。」畢竟身為窮忙族,拍拖的代價也不少。靜下來後又想,我說的其實是早有人說過的「付出」,「犧牲」是浸淫在基督教多年後蝕骨的宗旨,一如我常把人間愛、神的愛混為一談。至於《歌林多前書》13章4至8節對愛的詮釋雖是精彩,但我沒有背英語版,也不盡同意⋯⋯
正好有同學提到「不求回報的」,恰像經文裡的「不求自己的益處」,正是我深抱懷疑的一點。幾年經驗後我知道真的不行,「無私的愛」意味著有一方沒有參與,在關係當中無論 Ceven 還是我都渴望著對方參與到自己的生命裡頭。是故我們才樂此不疲地分述彼此每天的俗務、奇想,期待著聆聽,最好是畀反應。
感情有趣的地方有時在於:當你付出時你才感到自己在愛。要是你突然發現原來有好一段時間都在自說自話,幾乎忘掉伴侶的存在,或是開始厭棄他生活的瑣碎,甚至懷疑那感情是否怠倦起來。背後往往只是忘記了,維繫關係是要付出時間和心神去聆聽。該慶幸過去曾讀過多少余迪偉信箱、聽多少首林夕黃偉文,還有數不清的言情小說,才懂在關鍵的時候說:
「我們不解決的話,未來跟誰在一起都會遇上同一問題啊!」
終於有同學說,愛是原諒。把我心中的鬱結一語中的道破了。
我們常誤會戀人每個最微細的無心之失和過火的玩笑似乎才是戀人的本質,過去一切美好的面貌彷彿都要重新詮釋,多少人以為愛是原諒就是能否嚥下那口氣。可是「原諒」從來都不是完成式,而是進行式!戀人總是重複犯錯,然後一再告解。在重複承受戀人的傷害裡,不斷在失望中給予機會,原諒別人七十個七次,並在每次均抱著同等的耐性以體諒他(她)的困難,欣賞他(她)的努力。
而我常擔心,假若有天誰會累得無法再原諒那些過度積聚的細碎時,換來的會是對自己最重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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