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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1日

幾件事

  中學低年班同學們的考試,找來我這個人糊里糊塗去幫忙,我負責的是中四級第二天的中文口試,不及早年畢業的可以監考一些主科,但對我而言已是個相當有趣的經驗。有趣在於身份的不同,過去是以學生身份,一直也沒有改變,要遵守各式各樣的校規,但今天不然,便服之餘更無妨開手機(當然已關掉響鬧裝置),最大的分別就在於有錢入袋,少少錢當成車馬費。

  所要做的事很皮毛,搬搬檯凳、貼些「保持安靜」的句子,或另外一些打雜事項。當我是學生時,找我作這些事我也會幫忙。簡簡單單再跟工友們聊聊天,一個別有意義的下午就過去,卻只瞥見幾個熟人,心知也不會跟我說甚麼。



  及後到旺角看牙醫,牙箍再次升級,除了上下顎的鋼線加粗外,牙醫還給我安了個「狐狸橡筋」,記得 Dawn 之前也戴過,可是老覺得這種名稱是杜撰用來哄小孩的,就連那個裝橡筋的袋也印上一隻狐狸,畫蛇添足地在右下角寫著「 Fox 」,不知是順道教小孩英文,還是害怕他人不知那圖案是隻狐。

  護士說它一天要換三次,並建議餐後做。步驟不繁複但有點困難和麻煩,光是想想及後每天弄三遍就有點厭。所以問她要帶多久,她面孔有頃刻模仿袋上的圖案,狐疑剎那後就答:「要看你進度啦!不過至少也要帶到下次複診。」天啊!下次是七月廿六,個半月也要弄它真麻煩!



  最後晚上就到銅鑼灣圖書館聽講座,這是個哲學專題講座「愛與慾」的第二講,題目為「越快樂越墮落 性慾有罪?」講者是盧傑雄。主要內容是圍繞題目的後部分,一如所有哲學講座,他沒有要求觀眾去接受任何想法,反而是嘗試解釋世人認為性慾有罪的原因,再羅列些哲學家的看法,然後補充些自己的看法。

  講座比較長,在此也不詳錄。節錄大概可以三個論去解構,首先性慾有罪之原因是為傳統社會覺得性是為著生育的,從而肯定婚姻的重要,其他性行為就顯得越界、不妥、不道德。但到上世紀六十年代,因著避孕科技出現而掀起的性革命,開始出現非為生育的性行為,討論它有罪與否就大概可由此而起。

  接著有兩個理論,一是「性愛一體論」,其次是「純性論」。前者認為性需要愛去豐富,皆因人是想跟另一人交合,而非另一肉體這麼簡單,故此無愛的性亦顯得有罪,但卻非指生育與否的問題;後者則不以為然,單單視「性」為一獨立個體,認為強行豐富成有愛,可能會苦了性又傷了愛。兩者的看法各有所長,各有它的理想和現實處。

  到發問時間,我許久沒問過問題,也被講者讚問題的趣味,使我開心了一會兒。我的問題是關於亂倫的罪性,其實一直困擾我許久,在同權運動裡,當其他人以亂倫來比對同性戀時,我多半會啞口無言,但聽過他的解答後,都掌握問題的訣竅,可以回應它了。



  好久沒寫過這麼多字,最後就貼些近來看過的電影。








  大概以前未提起過的就是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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