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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

交換日記:喜愛的孤獨

看到eugen你寫野仔SHOW,這隊樂隊組合我也曾留意過,是初中時喜歡少爺占那段日子吧!爾後卻漸漸和他們疏遠,甚至到近幾年,我再沒有聽電台的習慣,也再無法緊貼本地的音樂潮流。以前很難想像的,我竟然會在年度的樂壇豬肉頒獎禮裡,只認識兩三首歌,更是一位新人也不認識。

我聽野仔的第一首歌,真的有十年了!是零一年《少爺占勵志劇場》裡的《DJ單身日記》,當時我仍無法辨出扮女人聲的主音,就是令我幾位朋友頗瘋狂的少爺占。之後又聽幾乎是他們策劃的《八王子》,主題曲《相約在八王子》我還挻喜歡,但我都忘了如今手機有沒有留下它的位置,縱使我都不再用它聽歌。

記得少爺占說過他想搞的是搖滾(野仔),最後卻生成個搞笑組合(I Love U Boyz)。

我不像你和lum一樣,追捧本土非主流樂隊,諸如 Kolor 或新近的 ToNick ,當然我多少也認識他們的音樂,但並無動力去細聽,他們和我有些距離。我聽的音樂主要是 Alternative 裡的迷幻,Dream Pop、Britpop、Shoegazing 都是我喜好的類別,華人比較少有,近兩年澳門好像有隊 Evade,碟只發過一張,未能給我深刻認識。

但我們都很似,除了幾個主流的歌手(男的如早期的陳奕迅,女的如偶爾的何韻詩)外,似乎都不太愛這個主流。當中主流也包括台海寶島的歌手,我著實不明白,他們唱的種類和本港幾乎一模一樣,同是嗌生嗌死的苦情歌為主,但語言不同包裝不同,就總有批朋友隔籬飯香起來。兩地風格是如斯一致,尤其是一籮偶像和老餅歌手。

或者喜愛最好都是孤獨的事,我們永遠也靦腆於傳播音樂尋覓知音,與及特立獨行中。

本地歌手舉隅,我喜歡的都紅不來。例如胡琳、狄易達、Shine,他們或許永有不足,但他們選擇的風格都夠一致,不似商業市場裡浮沉著的半紅不黑歌手,久不久就說要來個新嘗試,剛成功了丁點又試別樣。

何以說喜歡最好都是孤獨?不難想像,當你知道一個好友聲稱自己喜歡你喜歡的樂隊,但你暗裡感到他本身的文藝水平較低,因著甚少接觸而令其鑑別音樂品質好壞的能力參差,甚或他在喜歡重金屬的同時竟又聽嗌生嗌死的苦情歌,就很容易感到你喜歡的東西被褻瀆。正如藝術家最悲哀的不是沒人欣賞,而是欣賞者根本不理解藝術家自身!

當然我們愈遠離主流,碰到這種情況的機會就愈小,但就更顯得孤獨了。

有點像愛人,無論如何我們都希冀獨佔她(或他)。我們在未能偉大得可容納他人的愛前,都會把他人視為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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