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工作比想像中學到更多,想不到除電台內部運作、播音操作、幕後工作以外,還能學習到娛樂圈的必需品——公關技巧。正面教材抑或反面教材也好,怎亦算是在最前線接收第一手新聞資料,看似最最貼近事實真相。至於是什麼事就私下問我吧!
記者的報導和事實始終有點距離,雖然沒有失實卻有點失真,採訪報導時的角度和所強調的重點把整件事導向一個比事實更負面的路向。更值得玩味的是,網上的輿論以九秒九的速度散佈,如同黃子華所言「香港人最鍾意就係睇人仆街」,一沉百踩竟是網上定律。
既然犯了錯,主人翁知錯也是很簡單和直接的。他也直認不諱,覺得事件有點過分,備受譴責以後便會改過,把事盡力矯正過來,反正這些都是應做的是,沒有什麼人會無恥到那個模樣。除非是些異常固執的人,尤以某種在家裡地位超然的老人,多等數年便離去,他們就會狠狠堅持。
然而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之餘,認不認錯卻是另一回事。自尊心強的人最要面子,連道個歉也懶,何況面對突發事件的公眾人物呢?形象工程不易打造,權衡「有承擔」和維持過去形象兩者,異常困難。普遍藝人太想維持一個完好健康的形象,生怕犯過錯後贊助商不會被原諒般。他卻總不明白,過不了自己的話,以後錯事就是一輩子的重量。
既然輿論是不會停止的,形象又怎能永久保持?變幻才是永恆,尤其有缺陷的,較能是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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