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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6日

雨衣和雨傘





上月把一把紫色暗花的傘子遺留在巴士後,每逢雨天我都改穿藍色的Outdoor 雨衣。這雨衣是前年在鹿兒島買的,它為我擋下屋久島飄落數天未歇的綿密細雨。那是我首次買下不是即棄的環保雨衣,回到室內只需把它捲起放進隔水的雨衣袋就好,毫無難度。睡前就把它掛起晾乾,猛太陽時拿去曬就可辟雨腥。

雨衣無疑是屬於浪子的,因著它我在下雨時變得獨來獨往,毋須再作替人打傘的「暖男」。要知道無論傘子夠不夠寬大,打傘的人還是準備好有一邊肩膊定必沾濕,加上香港人多路狹,兩人共用一傘壓根兒也使移動速度變更慢。若遇上大雨滂沱,不論雨傘跟雨衣也一樣無法覆蓋膝下的褲管和鞋襪,碰上這愈加常見的大雨,還是安分地立於屋簷下避雨好。

我還喜歡雨衣能把背囊都覆蓋,儘管背包不是防水,裝在裡頭的書本和文件都不怕教雨水沾濕,令紙糊在一起,水漬讓書提早發黃、變皺。中學時買的《放風》正是這樣,變得不再好讀,我卻又捨不得丟。

相比雨傘,雨衣最麻煩的不過是脫下這兩個步驟,想到要在放工時間全身濕漉漉地擠進車廂,那裡又難有半分空間讓你抽身脫掉雨衣收妥,我就倍感不好意思,只好在走到車站時就趕忙脫下收好,不然定必遭人白眼。

到底何以輕便的雨衣在港不流行呢?這東西真會穿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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