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輩子我想做你的貓,而不是男朋友。」我對Ceven 說。

同屋主最近在屋外的停車場招引了隻乖巧伶俐的花貓,很黏人。隨著他們夜夜餵食,花貓幾乎每夜都準時來到門前的空地打翻、睡覺、守候。起初我略嫌她骯髒不太願跟牠玩,卻在一次晾衫的時候,聽牠喵了一聲,轉頭就在我小腿間摩擦,就此我便融化了。可是,我還是不怎餵牠。
Ceven 說花花很嘴刁,凡是有雞肉的牠都不吃。於是原初為牠買的零食和罐罐就只好帶到ATMA 餵之華、金毛強、Audrey。「細田無人耕,耕開有人爭」的道理放在貓界也很準,個別的小貓可以挑吃,但多幾隻來爭食的話,就大家也要爭一爭才痛快。
花花只曾對一個學生出爪,對我們這群奴才都很嬌嗲。我想牠定是有人養過的,才懂得馴服人類。直至Ceven 跟養貓的朋友交流時,也提及朋友的貓都很討厭嘈吵,環境差的話很易發脾氣,會「fi」人,也更易出爪。聽罷我卻覺得做貓真好,人發脾氣會被詬病亂發脾氣,貓發脾氣時人會反省對牠有哪處不周。
花花雖然天天在屋外擺尾,但我們仍沒有帶她進屋內,倒不是怕牠髒,最怕牠不小心推跌各個陶藝作品,特別是學生的。大概每個人都不介意作品上留下貓的掌印,可是燒製好的成品碎裂似乎白費各人的心血。但到那天牠真闖了禍,我們也只好聳聳肩,看怎樣善後便是,又怎能怪無辜的花貓呢?
於是我想,做貓真好。不用搵食,不用做家務;但可以親親小腿,可以揀飲擇食,可以亂發脾氣,也可以永遠獲得原諒,更可以拈花惹草:白天到那邊巡巡,晚上再來這家探探,幾頭住家,好食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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