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是文藝雜談,在準備短促精簡的工作坊教案時,又遇上的老問題:我們到底可運用幾多基於「術語」而構建成的「知識」來與大眾討論呢?
譬如提及器形時,不難搜索出一堆禮器的名詞及其圖例:卣、觛、觶、巵、鬲、[缶霝]、簋、豆⋯⋯這堆資料,或是辨別它們的相關知識,甚至乎是各個歷史時期的具體使用情況,我也認為難以讓學生對文化與歷史有深刻的理解。最根本的原因是,這些資訊與我們日常生活離得太遠,它們本來只屬專家做古文明研究時的一小塊拼圖,非常濕碎、邊緣,又極具門檻,同時卻對提升鑑賞能力的作用非常低。
但圈內有為數不少的人仍然喜歡「拋書包」,並視這類術語(jargon)如同評核考卷時的得分點,或者充當深淺程度的篩選門檻,於是本來面對大眾的普及教育,又因賣弄而成為專門的學術討論。畢竟絕大部分在圈內工作者,也是高學歷人士,以及各個範疇的專家,講課經驗都以圈內人為主,跟大眾接觸的機會有限。
也有時是,當局者漸漸忘掉到底什麼是「術語」了。很久以前教寫作班時,我已懷疑過當我敏感地使用明喻、暗喻、借喻的分類,而不是只用「比喻」來說明修辭,到底有多大程度能幫助講解整篇篇章的內容呢?或者說反複與排比呢?
更重要是,在非備試的教育時間裡,我並沒有表演博學的必要,惟有期望學生在經歷七小時的文憑試日校課程後,在餘下的活動中透過感受去理解文化。既然如此,所有的學術名詞、術語,乃至書本,都先拋掉吧。只有拋掉它們,往後才會自發地拾起,自發地學習「術語」,自發地學習表演博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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