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在上班的途中碰到一樣住在北區的阿餅,下巴士回辦公室的路上,他很快便察覺到我面色的異樣:「阿日你唔舒服?面青青咁喎!」自以為隱藏得很好的我,也敵不過同事善於觀察的心眼。「少少啦!我今朝著襪時畀黃蜂叮,不過都無咩。」事情是這樣的⋯⋯
當天一早收過晾乾的衣物後,如常出門。在穿好右襪子時,腳跟似觸電般被深深地蟄了一下,小昆蟲還撐起襪布在裡頭亂爬。嚇得我立刻脫去襪子,腳痹痛得霎時提不起。不一會牠就從布團中爬出,也飛向日光照耀的窗前,我才認出這是隻黃蜂。可能牠也給我嚇壞,待我打開窗戶後就逃逸而去。
我坐著尋找右腳腳眼的傷口,生怕牠遺下蜂針。只見腳腕附近紅了一片,微微發熱麻痹。網上說過敏反應來得快的,數分鐘內就會休克,應立刻送院。碰巧同屋主全都不在,這麼說我休克的話大概就要死在家了,那還是做個標準的香港人,趕快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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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我還曾在辦公室捉黃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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