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老闆寫了個帖子是講和中學生檢木棉,她今天又和我說了別個跟小學生畫公仔的事,是在陶碟上繪畫公仔時,有學生把比卡超耳朵的顏色畫反了,黑色的部分畫成黃,黃的又改成黑。他卻只是苦惱著,何以我的比卡超看上去怪怪的呢?
老闆就跟同學一起上網找比卡超的圖來參考,學生看後就有點鬧脾氣,嫌這畫得不好想要重新再畫。她就說:「啊你這個是『色違』比卡超!」學生大概有玩相關的遊戲,聽到老闆的話就由悲轉喜,把自己畫出的比卡超認定是個珍貴的小精靈。
拍拖也不是這樣嗎?走入他人的世界中,一同發夢。
碰巧我也跟中學生在早前的課上玩過「一分鐘唔畀google畫卡通人物」,出現的角色包括多啦A夢、比卡超、安妮亞⋯⋯我把活動定位在觀察與捕捉而非相似的程度:一些學生選擇角色的頭像,一些把著眼點放在眼睛、耳朵或尾巴,一些又放了在竹蜻蜒或別的特徵上⋯⋯盡是他們的日常觀察的選擇,毋用計較對錯。
另一個重點,是關於這活動好玩不?又為何好玩?何以學生有時會討厭(文字)創作,又有時會懼怕分享,但在別些媒界或規限下,又能享受這種集體的遊戲一同發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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