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起多久沒有戴耳機了,反正落後的手機沒有放音樂功能,周遭又總欠缺電子產品。但最近在直播室裡還是要戴上,方能聽到聽眾來電。那是個罩耳式的大耳機,有點壓迫感,工作久了的主持多半開得很大聲,我則只是扭開丁點便夠。
不過久了還是覺得有個耳機比較好,若要參與聲音剪接的話,這東西好像不可欠缺。尤其向來辦公室裡都有同事扭大喇叭播音樂,印象深的有 Coldplay 、Beyond 、黃貫中、LMF,聽得出是細心地從 CD裡選出來,被轟炸或洗腦個多小時後就只會更喜歡他們,我又怎忍心要破壞辦公室裡儼如聖堂的氣氛呢?
本請上司幫忙留意,但還是等不及較專業的,就先跟大哥買了個普通入耳式耳機。是有塊膠粒塞進耳洞的那款,膠粒的作用應是隔音和做出壓迫力,讓低音效果更為震撼。卻怪以前不懂配戴,又不敢任意拿人家的來用,怕不衛生。
回家後當然要開些音樂來試試, 便立即感到和普通喇叭的分別。在沒有調等化器情況下,聲音顯得陌生,總像隔了一層般。細意聆去聽又更能辨清左右聲道的分別,陌生感和新鮮感相附底下,忽然發現聽覺感官原來麻木了這樣久。
像上司說過,入 studio 的耳機側重清晰,要把人言都聽得清楚準確,務求在廣播時的細膩;而平常聽歌的相反,多重視低音的勁度,畢竟娛樂時始終是要追尋官態刺激。
突然記起有人說音響、攝影、汽車、女人都是男人燒錢四寶, 也要就此告誡自己,暫不用凡事都沉迷精研,有些東西玩玩便好,。像李清照〈金石錄後序〉所誡:
「昔蕭繹江陵陷沒,不惜國亡而毀裂書畫﹔楊廣江都傾覆, 不悲身死而復取圖書。豈人性之所著,生死不能忘歟?或者天意以余菲薄, 不足以享此尤物邪﹖抑亦死者有知, 猶斤斤愛惜,不肯留人間邪?何得之艱而失之易也﹗」
像趙明誠太熱情於藏書,傷了跟太太的感情,就太不該了。因物捨人,不知貴賤。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