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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5日

交換日記:不是好人卡




到底是誰發明情人節?又是誰主宰了情人在某些節日中需互送禮物?你跟你的同事說起送禮物給我的煩惱,譬如被我無窮說教,要麼從資本主義跟你討論那份便宜的禮物在生產和運送過程中剝剝削了多少勞工;要麼以消費主義告訴你那東西如何不值;就連一份小食或飲品的容器,也要扯到我們花十分鐘用過的塑膠杯、飲管,地球就要花至少四百年來消化,還請寄望小海龜和海鷗沒意外嚥下狀似海草或水母的膠袋。我自當中看到因果,與及各種無法避免的罪惡。這亦是你跟同事口述的「麻煩」。


你終不畏煩,給我寫了張心意卡。大意是鼓勵我繼續走自己的路。有人說一個人做自己不喜歡的事,那就是責任感了。戀愛就是件關於責任的事,和人相處就是有喜歡和不喜歡的事,生活、事業也一樣。世道艱難,從事志業路途顛簸,未來似乎只能擔起文藝圈外的支援角色。這路上欠下多少恩情,未來也要好好的還,萬幸有你支持,卻也意味著未來更多的虧待。


這些年來我都無異於一條迷途的魚投入你的愛海裡,身上長的每吋肌肉都源旞對你的愛。我總是打開身上所有的感官迎向你,而不願要你花錢給我什麼。你的眼神、語氣、牽手、擁抱及親吻的力度和姿勢,甚至是對我撫摸的迎拒,都在提示我你如海般複雜難測的心意,並也同時在撫慰我不安躁動的魂。禮物的所有心意早就藏在生活日常裡頭,留待我隨時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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