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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0日

我們不是朋友了

「我們不是朋友了。」

阿曼狠狠地對小誌說,他就是早幾星期怎也要跟阿曼一起坐,戀慕著阿曼的純情孩童。今天阿曼又跟嘉軒坐在一起,她說今天要跟嘉軒做朋友,所以不能和小誌做朋友了。怪有趣的小妹妹,原來你才真是班裡的萬人迷,那校花都不及你半分的媚態。

閑下來的休息時間,我走上前問他們什麼是「朋友」,阿曼說坐在旁邊的就是朋友,坐在對面的則不然。而小誌雖跟阿曼面對面坐著,卻仍咬牙切齒,他不滿的是嘉軒老和阿曼玩耍,才立心要奪回她半秒的注意。他的妒嫉令他變得頑劣非常,還在個半鐘的課裡不斷叫嚷要和阿曼做朋友。

過去的父權社會裡,到底有沒有這麼黏稠的男子?阿曼享著觀音的福分,任由兩隻小兵每周爭先去當她的朋友。某種意義上他們說的朋友應是指男或女朋友,人細鬼大真不能看輕。

倒是對失落了的約定,阿曼還欠小誌一句話。她給予他一個虛構的盼望,盼望始終一周他們能夠成為「朋友」,這是美好的,可是背後背後,小誌期待著的大概是半句肯定的話,譬如「對不起」,或是「唔好意思」,那道歉的作用,遠比因犯錯而道的歉本身更有意義。至少肯定了小誌在阿曼心頭裡的位置。

儘管虛妄,卻甚為重要。有些人長得大點兒,懂得說「對不起」了 ,卻未必曉得在最適當時說「對不起」,或者說得過份草率。可是更悲慘的我,了解「對不起」的意味時,早已太遲太遲。

太遲就算,反正我們已經不是朋友了,只是夾在陌生者、朋友、敵人中,喚成第四條路的東西,無以名狀。

著眼些今日的事,我掛心的還是連真心說句對不起也不會的那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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