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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

篸刺





幾日前搬運物品時,一時貪方便沒戴手套,幾下推拉就篸到木刺。忙亂之中,試著用牙把刺咬出,固然徒勞,皮膚上的小擦痕也沒流血,就擱下不理。


過上半天,總算有坐下來休息坐車的空檔,又試著把木刺拔掉。它扎在左手拇指的第三節中,約有5mm長,微微有些痛癢和紅腫。想到一位舊朋友(因她撐警而斷交多年)的掌心有一道黑線,說是童年時被扎到的鉛筆芯。石墨做的筆芯一拔即斷,到診所的話說是要剖開皮膚,是以就留在掌心多年,成為低調又顯眼的刺青。可刺青總伴隨回憶或教訓,我不過搬運東西時沒戴手套,別跟我來這套好嗎?最終巴士到站,我的拇指只有更紅更腫,而刺還在。

第二朝清晨六時就起床了。無事可幹下我又在拔刺,不然往後舉啞鈴、槓鈴時難道要忍受被木刺壓著手嗎?我不停用右手拇指的指甲壓著皮膚,試圖把它推出傷口。又試過用指甲鉗瞄好木刺的末梢,卻終歸徒勞。

終於兩小時過去,我也要出門上班。我想除了刷牙時,幾乎每個分秒我也還在嘗試怎樣把針推出。黃天不負有心人,洗頭時終於順利把木刺推出來。過後小傷口仍覺有刺痛,輕壓時也滲出白白黃黃的膿液,至少再沒有刺。

不知是心理作用,抑或清瘡做得未如理想,小傷口的結焦伴隨的也是痛癢和紅腫,我就常疑惑到底是否還有很小很小的刺仍然篸在裡頭。可能會像魚骨一樣被膿液分解,被皮膚吸收;也可能會像石墨般伴我一生;而我只想它盡快康復,不留疤跡,彷如從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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